为加强省管铁路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造价活动,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省交通运输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政府投资条例》《铁路工程造价标准管理办法》《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制定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铁路工程造价管理的办法》《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铁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办法》(以下简称《造价办法》、《设计变更办法》),于2021年11月19日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的工作安排,该两个办法自2020年10月启动制定工作,由省交通造价中心具体负责编制,在充分调查研究我省铁路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实际的基础上,参照国铁集团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中心自身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造价管理上的丰富经验,经广泛征求省内铁路行业各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报省司法厅审查通过后由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施行,前后历时一年多。
《造价办法》共六章三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造价确定和控制、造价标准和信息、造价程序和文件、造价监督管理、附则等。《设计变更办法》共六章四十一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设计变更分类、设计变更程序、设计变更费用、工作职责及其他、附则。
其中《造价办法》是国内首个省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铁路造价管理类制度,是省管铁路造价管理制度的顶层设计,为建立全省铁路全过程造价管理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后续省交通造价中心在省交通运输厅的指导下,逐步制定省管铁路各阶段造价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或操作指南,促使省管铁路造价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在保障省管铁路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目前,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规范性文件陆续出台了《广东省铁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10项地方铁路系列管理办法,初步构建涵盖省管铁路工程设计、质量、安全、造价、验收以及监管等各关键环节行业管理的地方铁路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体系,为省管铁路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文章来源:广东交通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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